1、試驗條件
a.對試驗設備的要求
b.試驗箱(室)應能提供本標準第2章的變化溫度和相對濕度.溫度允許誤差2度
c.試驗箱(室)內的凝結水妥不斷排除.
d.直接用來產生濕度的水,其電阻率不低于500
e.試驗箱(室)的工作空間應大于儀器體積的3倍.
f.試驗箱(室)的內壁上和頂上的凝結水不能滴落在儀器上.
g.試驗箱(室)應設有觀察窗及照明裝置.
2、對儀器的要求:在試驗箱(室)的工作空間不足以做整機試驗時,若儀器允許,可以按分機形式單獨做試驗。
3、試驗方法
a.預處理:除去儀器表面灰塵及臟污.然后將其放置在正常(或參比)的環(huán)境條件下,使之達到溫度平衡
b.初始始驗:按有關標準規(guī)定對儀器進行檢驗
3、試驗
a.以當時的環(huán)境溫度、相對濕度條件為試驗的起始溫度和濕度.當儀器所處的環(huán)境條件已超過
規(guī)定試驗條件的上限時,可將儀器在該環(huán)境條件下保持48h,而后進行最后檢驗.
b.儀器應在非包裝非工作狀態(tài)下放入試驗箱內.
c.試驗箱(室)的溫度在3h內達到規(guī)定值(升溫平均速率小于1/min),并保持2h.然后加濕,在lh內達到規(guī)定的相對濕度.保持12h.降溫6h(降溫平均速率小于lt/min)到初始溫度.達到相對濕度保排時間后,將濕度逐漸恢復.